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分厂治安消防管理,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分厂治安消防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生
副组长:李现富
成员:李江飞于晓林王荣海王合昌李卫平
王喜林王增生崔金才魏玉庆于华昌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
办公室主任:王合昌
专职消防员:于华昌
2、义务消防队
队长:王合昌
副队长:于华昌
队员:李建刚王银虎李青波王玉芳
呼云霞杨保庆李海生
二、具体要求:
1、分厂治安消防工作实行分片包干、防范为主、横向联防和纵向联防相结合,由生产科统一管理,单位分管责任区由各单位
一把手负责。
2、生产科夜班调度夜间进行不定时巡逻,重点检查分厂材料仓库、设备库、纸袋库、办公搂、职工宿舍楼和临时工宿舍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值班厂长报告。
3、生产科门卫负责对当天出入厂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各种物资一律凭票出厂,无票及外借物资必须由经办单位经办人出据生产科长签字后方可出厂。禁止一切非生产用车(包括本厂职工自备车)进入生产区,违者一次罚生产科20元;禁止任何厂外车辆入厂过夜,确实需要入厂过夜的必须经主管厂长批准,违者一次罚门卫20元。
4、消防器材使用单位应确保全员明确放置部位及使用方法,生产科负责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和定期更换灭火器及干粉。
5、财务科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财经及安全制度,确保现金及各种帐目安全完好;综合办应加强对食堂、小车库、职工楼、办公楼的安全管理,防止盗窃、火灾及交通事故的发生;销售科应加强对成品库和有关手续的安全管理,确保管理有序、无差错、无火灾;化验室应加强对各种仪器设备、台帐报表、贵重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盗窃火灾及失密事故的发生;生产车间应加强对本车间各种设备、材料小仓库、除尘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夜间要有人值班和不定时巡查。
三、考核办法:
1、谁使用谁看管,谁丢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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