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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资料性 提高修志水平

[摘要]附录作为一种传统的编史修志记述手段,对于当前提高志书资料性具有现实意义。大量使用并用好附录,将有助于提高当前修志面临的资料性难题。[关键词]地方志;资料性;附录

本文所称“附录”,专指地方志书为增强方志资料性,在正文之外补缀的附属性资料,如:注释、引文、附录、专题专记、资料汇编、文献辑录等附属性资料。附录作为志书的一部分,在旧志中比比皆是。

清代雍正《浙江通志》卷五十二“水利一”,杭州府“城内河”条(1),记述杭州城内河堰闸工程。条目下附苏轼:《请开河状》(1),详细记录杭州运河历时情状及以前的治理的得失,及苏轼的治河方略,对于后世进一步治理运河提供了参考。

卷八十“漕运上”,在记述唐代江南漕运量增长的文字后加注:“谨按:浙省之漕,前史无明文考。唐《地理志》:浙西隶江南东道,则唐时所漕江南之粟,固兼浙漕而言也”(1)。在旧志当中,如雍正《浙江通志》此类注释、引文、稽考类文字,其荦荦者,往往能占到全书文字量的二分之一左右。

新中国首轮、二轮修志工作继承了旧志中重视附录的传统,不少志书都成功地运用附录扩大志书容量,加强志书记述的深度。但是较之旧志注释、引文的比比皆是,新时代志书的附录从文字数量上、篇幅比例上都明显减少。这容易影响志书资料的广度,影响志书对所记述事项的反映深度,影响相关事项要素的记述细致程度。

以“水利”为例,新时期志书往往集中记述当地江河湖库塘堰的源流分布、工程构筑情况。而有关江水河流的灾害、疏浚及灌溉的详细史料,有关水利工程的建筑原由及利弊的史料,有关防洪抗灾、兴修水利历史上的方案等,往往被精简。倘若能以附录形式将这些材料补缀于文末或卷末,则可以大大加强志书可读性,为当下及后世提供丰富有用的当地水利史料,增加志书记述深度,提高志书资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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