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党风廉政工作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县纪委:
2015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各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结合我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县社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进全县供销系统的改革和发展,确保供销系统的稳定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证。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和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系列论述,观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专题辅导片。通过深入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深化四风整治,巩固群众路线成果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我社开展集中整治四风以及小四风问题,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积极参与,通过学习、弥补不足,提高认识,通过查找,发现问题,通过整改,解决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把权力关进笼子,并形成长效机制,彻底改变机关作风和干部工作作风。
三、推进三转,落实两个责任
第一把三转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要求;二是完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意见;三是重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制度,充分体现三转要求,防止越位、错位,把三转和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两个责任,即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负监督责任,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一岗双责。
四、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我社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和县委制定的二十五条细则。紧密结合县供销社实际,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落实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的二十五条细则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通过学习教育,将这些规定和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处处以此规范约束自己,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干部作风的根本标准。
五、认真落实两张清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县纪委(铜纪〔2015〕12号)文件精神,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两张清单管理意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体制改革。通过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加大监督执行问责力度,全面提升履责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六、狠抓行风专项治理工作
我社大力开展行风专项治理工作,从7月份起到年底结束,分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调查摸底、整改提高和总结评议三个阶段,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民主监督的要求,及时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使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廉洁自律意识得以增强。
七、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不分管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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