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xx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我国民间调解的历史传统,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的社会民主法律制度。它即是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民主管理,也是解纷息争、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法律制度。要实现社会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理性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工作以“调防结合,预防为主”为原则,着眼于化解人民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能发挥其特有的功效。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元化,各种利益冲突和磨擦不断出现,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各种纠纷大量增加,如:征地拆迁、土地扭转、宅基地等一系列新型矛盾出现,这些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就可能引发矛盾转移或升级,酿成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五年来,上窑镇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人民调解作为建设“平安镇”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组织网络,立足于“抓小、抓早、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地区与社会稳定。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首先,上窑镇党委、政府以司法所为依托,成立了“上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全镇人民调解工作。由镇党委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镇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调委会成员,明确调委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原则,做到制度上墙、办事公开、接受群众评议,并加强对调委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明确调委会应遵守的调解范围和调解纪律,掌握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水平,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为便于调解民间纠纷,我镇还专门设力了民间纠纷调解室,把调解程序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公诸于众。
其次,我们在全镇11个村、1个社区和8个地区单位共建立了20个人民调解组织,我们在做好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大胆创新,开拓人民调解新的领域,先后建立了跨区域性调解组织、集贸市场调解组织。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
第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由于我镇83名调解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调委会和村民小组的调解员,业务不熟悉,法律水平不高。针对这种情况,镇调委会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把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做细做实。镇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例会,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及调解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就疑难纠纷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得到调处。我们按照“三懂一会”即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镇83名调解人员进行了培训,由镇司法所为主进行每季度一次的以会代训,并为全镇调解人员提供内容较完整的学法材料。五年来我们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20余次,共普训了15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二、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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