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含义 [浅谈西部农村教育公平问题]
[摘要]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占有公共教育资源上,从学前的起点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西部农村尤为突出。产生教育不公平是在于教育因素的功能错位,即政府和百姓的功能错位、家长和学生负担的错位、学校和社会义务的错位等。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途径,首先是各级政府要把教育的硬件做硬,使全体受教育者的权益得到保证;其次,是要把教育的软件做细,强化学校和教师队伍管理,缩小区域和校际差别;再次,是要实行区域一体化,实现一定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教育公平现象根源解决途径
教育公平主要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对待的程度。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和教育的不公平相对应,主要是因为教育的不公平性引出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和享受的是否是公共教育资源相对应,主要是指建立在对公共资源的享受上,一般不涉及非公共教育类的社会办学和纯交费上学;和享受公共教育资源相关方相对应,主要是指在参与、占有、享受这些教育资源的社会成员中间易关注;和一定区域范围相对应,主要是指具有占有享受这些教育资源资格的成员的共同活动、参与社会其他分配单位、地域范围。因此,教育公平问题也就是教育发展过程中在以上各环节、各因素中出现的教育不公平问题。
历史和现实表明,在有人群和利益分配的地方就会有涉及公平的问题。对教育公平问题的关注并不始于现在。教育公平本属于社会公平的范畴,是人们精神需要的层次。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当人们的衣、食、住等低层次的需要得以基本满足时,就有了对教育的需求;当公有制社会建立后,人们就开始关注对公共社会资源(包括教育资源)占有的公平。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教育界曾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过讨论。到了改革开放十年后的90年代,随着改革发展成果的逐步显现,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应运而生了重点学校,重点班,引发了对教育“公平与效率”问题的讨论热潮。时至今日,所谓重点校之类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依然盛行,且名目多变,但实质未变,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以致对这些现象深恶痛绝。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方面的反映,是最基础的公平,凝聚着对社会公平的一种期望。尽管教育公平属于人们精神需要的层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转变,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要求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教育机会上均等,而且在质上也有很高的期望。人们期望值越高,对教育不公平现象不满的程度就加大,要求解决就很紧迫。
一、教育公平问题的现实表现形式
教育公平现象在不同的发展时期,不同地域范围有不同的表现。西部作为全国经济文化欠发达地区,这一问题不是以前没有,而是随着社会发展,对子女教育问题的关注,对外界的了解表现得更为突出了,主要表现为:
1.城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城市教育在追赶东部,农村教育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还处在缺乏校舍、仪器器材和合格的专业师资上,这些地区的学生家长还没有能力择校,继续演绎着爷爷给孙子讲故事式的小学教育,继续拉大农村与城市教育的差距。
2.学校教育之间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具有优势的地理、师资、硬件建设的条件,而非重点校因资金投入不足,师资配备不齐(或说不配套),管理措施落后,使教育质量根本无法与重点校相比。二是初中毕业后过早地进入有限竞争之地,种种原因造成的职业学校、普通高中、重点高中三大台阶意识,很大部分学生过早地打上了打工人的烙印。三是教育理念的差异太大,致使部分有其它爱好的学生,不能变其为特长,过早的截断了特殊人才选拔培养之路。
(未完,全文共6741字,当前显示1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