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制度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
1992年春天,88岁高龄的邓小平前往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回答了长期以来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被誉为“改革开放的第二个春天”。
在邓小平的一系列谈话中,有一问题很重要,却没有引起人们的特别关注。1月18日下午,在长沙火车站,当时的湖南省委书记熊清泉向邓小平汇报说湖南在大灾之年仍能夺得农业大丰收时,邓小平说:“这样的大灾害,不要说第三世界国家受不了,就是发达国家也受不了。只有我们中国,依靠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战胜这么大的灾害。”1月23日上午,邓小平在珠海询问过广东农民的收入情况后又说:“去年受了这么大的灾,没出大问题,我们承受得了,而且解决得很好。这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邓小平两次谈到了我国农业中所体现的社会主义优越性这一问题,足可见他对这一问题的重视。我国农业中所体现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也正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制度优越性之所在。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学术界对现代农业的界定不尽相同,但比较一致的认识是,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它是以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普遍使用现代生产工具为重要标志,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为主要目标的社会化的大农业。
有学者指出,我国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有1.41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40%),且耕地规模狭小、耕地质量较差,其中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2/3以上,不利于推广农业高新技术。2030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5亿,按照最乐观的估计,城镇化率可达到70%,这意味着在短短20年中,将有3亿多人从农村进入城镇。即使如此,仍然有四五亿农民生活在农村。这样的现实,决定了我国不能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补贴、高风险的农业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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