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政与审计监督职责交叉问题] 审计局局长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摘要】
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是整个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针对监督交叉的领域,通过对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本质和特征的理论分析,提出了解决职责交叉的三种思路。。
【关键词】
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职责交叉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财政监督是寓于财政管理中的监督,而审计监督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
财政监督的作用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发现问题的存在,而应该预防并阻止问题的产生,要从完善制度入手来提高财政监督的效率。并认为,财政监督是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是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需要由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独立地进行。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为了保持独立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行使被审计单位的管理职能,不从事被审计单位的任何业务。明确独立性从本质上说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它表明审计监督的不可替代性;其次,审计监督也不可能代替其他经济监督。
二财政监督主要是对国家财政资金和财务资金的内部监督,审计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
如果把国家财政资金、财务资金和政府公共资金作为一个系统的话,财政监督是系统内部的自律行为,审计监督是系统外部的他律活动。虽然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在监督对象上具有相同性,但它们的监督主体却有内外之分,从不同的角度保证被监督对象的健康运行,使监督更加完整,更为有效。内部监督为自己的目标服务,使财政资金的管理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同时遵循财政法规、财政政策,为外部监督提供良好的条件。但仅有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外部的监督更为客观,更能满足有关各方的需要,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外部的监督也更能促进内部监督的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和审计外部监督形成了监督的层次性,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
三财政监督具有建设性,审计监督具有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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