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全树形象展作为活动总结 [公安劳教所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总结]
【摘要】
:根据司法部、省厅的统一部署,今年8―10月,我局在市劳教所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由于狠抓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民警的执法理念有较大更新,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根据司法部、省厅的统一部署,今年8―10月,我局在市劳教所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由于狠抓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民警的执法理念有较大更新,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文明执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执法行为文明化,少数民警粗暴管教、直接管理不到位等较为突出的不文明执法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警容风纪明显好转,为人师表、文明礼貌蔚然成风。10月份,株洲市行风评议活动中,市委组织对全市100多个市直机关单位多次明查暗访后,对市劳教所的执法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授予株洲市劳教所“作风过得硬示范窗口”。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
活动伊始,局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副局长黄成林任组长,市局政治部主任冯春岗和劳教所所长李国明、政委袁实任副组长,以及局所两级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于市司法局政治部。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部署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劳教所党委“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先后制定了严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责任。劳教所各科、队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所领导按照分线和蹲点的分工分别督促指导本线、本点的活动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条线或哪个科、队走了过场,出了问题,就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活动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各科、队及民警的文明执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直接与年度评先评优和目标管理奖挂钩。市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多次到劳教所督促和指导活动的开展,并按照要求对每个单位每个阶段的活动情况予以评估,确认合格后方能“转段”,否则责令重来。
二、教育深入,认识到位
为了克服民警、职工厌烦、畏难、无用、与己无关等不良思想情绪,广泛开展了逐级分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会议,使领导小组成员在思想上做到先行一步,在活动中做到身先士卒、模范带头;二是召开劳教所中层以上的干部会议,提高所领导和科队领导的认识,要求他们带好头,引好路,切实抓好本线本单位的组织落实工作;三是召开全所民警职工动员誓师大会,把广大民警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决策上来。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较好地激发了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科队领导纷纷上台表态、表决心;四是召开青年民警座谈会,将管教一线的青年民警作为教育重点对象,组织他们就文明执法这个主题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提建议;五是以科队为单位集中两个工作日,组织学习文明执法有关资料,分析监狱、劳教系统不文明执法的典型案例,进行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六是辅之以条幅标语、信息简报、黑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中市局和劳教所共编发信息简报6期,所内张挂条幅标语20多条,办宣传栏4处3期,播发广播稿10多次,浓厚了活动氛围。多层面、多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民警职工明白了为什么要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何在,彻底消除了“年年搞活动,每次走过场,活来动去总现样”的错误认识,变被动为积极主动。
三、渠道畅通,查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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