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巾帼志愿实施方案] 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青妇发[2011]8号
青州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属各开发区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和山东省、潍坊市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不断发展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推动我市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深入、健康持久发展,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广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基层、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城乡社区为阵地,以服务广大群众和家庭的生活需求、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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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要以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统领妇联组织原有的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普及志愿理念,使踊跃参与志愿服务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要将基层妇联干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作为开展巾帼志愿服务的主体力量,把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级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五好文明家庭、专业服务团体作为巾帼志愿服务的骨干力量,形成类型多样、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要加强对巾帼志愿者的培训,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以强化宗旨意识、掌握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巾帼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服务规范有效。
2、广泛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要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以常态化、长效化为原则,扎实开展各种便民利民的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以扶贫济困为重点,为贫困妇女、孤寡老人、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反家暴等服务;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邻里冲突调解、心灵关怀、情感抚慰等服务;以倡扬文明风尚为重点,开展文化、体育、环保以及家庭教育等服务,使巾帼志愿服务真正贴近家庭、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3、加强对巾帼志愿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要规范巾帼志愿服务标识,统一队旗、胸卡、站点标牌等,在全社会树立巾帼志愿服务新形象,积极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品牌。要建立健全巾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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