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中保障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农村15万元二层小楼图
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长远的发展目标提出来,对中国农村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地处沿海地区的南通,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民富、村美、风气好”的发展格局,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左右。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农村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不平衡性、浅层性现象还比较突出,有些已经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更有少数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笔者就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体系等提出一些刍议。
一、基础教育资源要均等化
教育是基础,是一个地方发展后劲的源泉。教育资源的均等化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虽然本地的基础教育水平一直处于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能满足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别是乡镇教育经费的缺乏,使继续巩固和提高“普九”显得力不从心。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制约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拨款不均衡,农村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是城市初中的64%,农村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是城市小学70%。三是基础教育协调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高位走强,幼儿教育发展整体滞后,缺少公共财政的有效支持,四是师资队伍建设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学科、年龄等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批年龄较大、学历专业不合格的小学教师仍在岗位,甚至还有代课教师,一些学历过关又学有专长的教师由于编制和用人制度的限制不能进来,教师人才“断层”现象明显。幼儿教师队伍中,广大农村地区民办或其他社会力量办学的幼儿园合格师资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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