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柳河县推进特色城镇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一政策背景下,只有通过创新机制,规模化、规范化流转,才能实现相对集中、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正确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好各种主体的利益,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具有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34-1
2010年末,柳河县被吉林省发改委、省农委等15个部门确定为统筹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县。两年来,柳河县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工作。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存在的问题
1.1流转区域不平衡
虽然全县各乡镇都存在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但主要集中在特色产业发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大的乡镇和村屯。安口镇大沙滩村共有农户327户、耕地2798亩,通过发展苗木和烟叶,共流转土地2350亩,其中苗木1500亩、烟叶850亩,涉及农户218户。全县土地流转高的乡镇达到了60%以上,低的还不到10%。
1.2私自流转现象较为严重
自主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目前,仍有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管理认识不足,不愿履行规范的流转手续,留下纠纷隐患。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签约率明显不足,全县已签订流转合同并登记备案的近2370份,仅占全部流转农户的23%,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没有必要签合同,也有部分农民不了解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手续,怕收费。
1.3流转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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