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反腐倡廉工作经验材料
深圳保监局地处广东沿海经济特区,自古以来对传统节日非常重视,并形成特有的一些习俗,如农历春节互送“利是”,重视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前几年,节日来临前夕,深圳辖内有的保险机构会到深圳保监局派送“利是”和象征性送礼品。自2004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浪费行为的要求,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发生,深圳保监局以整治新春“利是”为契机,以点带面,疏防并举,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廉政纪律,加强治理防范,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疏防并举,廉洁过节
春节的“利是”,俗称“红包”,是广东地区过春节的传统习俗,寓意大吉大利、好运到来。每个利是封内约1-10元不等,派“利是”者意在送出新春祝福,得到收“利是”者的美好祝福,收“利是”者意在图个吉利,并祝派“利是”者恭喜发财,仅仅是互道吉祥之意,实则双方并不存在行贿与受贿的关系,但我局作为保监会派驻深圳的地方监管部门,监管者收受被监管保险公司的“利是”,虽非行贿受贿,但与身份不符。局党委、纪委认为,作为监管者,应时刻注重维护自身监管形象和监管权威,即使是当地有此风俗,但我们首先应当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收受。所以,2004年春节,局党委、纪委专门发文给各公司,要求公司不得到保监局派送“利是”,并专门内部通知全局员工不得收受保险公司派送的“利是”。同时,自2004年春节以来,局党委在元旦、春节来临之前,专门成立由局党委成员、各处廉政联络员组成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小组,负责对我局内部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明确要求廉政联络员对本处室工作人员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政守法、依法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纪律。在局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我局纪检监察处每年都组织小组成员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堵塞漏洞,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切实加强了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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