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记录表心得体会
一、接照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关于采取坚决措施全力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的通知》(公交【2006】
11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表。
二、各驾驶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除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实际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外,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作为驾驶培训的必修课,培训学时不得少于32小时。
三、“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教育结束后,由学员本人认真填写此表,撰写不得少于500字数的学习心得体会,以及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本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字数不少于200字数),经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签章确认后,将此表存入学员的学籍档案内备查。
四、凡末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或培训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审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受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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