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通知
下发通知:八个必须四个坚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二、企业复工复产做到“八个必须”
(一)必须建立机构。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等工作,明确职责,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二)必须制定方案。落实落细国家、省、市及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根据生产需要,分别制定疫情处置应急预案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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