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加快美丽隆回建设进程,加强水环境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需要,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根据《隆回县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揽,以上级水利管理与发展工作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关于水环境治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隆回县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为我县2020年人居环境大清扫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长作用,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广泛引导多方参与,大力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政执法监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三、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重点抓好河道保洁的指导与监管。
责任单位:县河长办。负责人:陈建金。分管领导:周俊凤。参加人员:县水利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二)统筹推进水政执法。重点抓好对河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的查处与打击。
责任单位:水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刘天池。分管领导:阳绍斌。参加人员:县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全面开展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抓好公共区域和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人:王化鹏。分管领导:阳长海。参加人员:县水利局全体工作人员。
四、工作措施
(一)在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方面
1、积极做好县级河(库)长巡河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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