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1总则1.1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管理2.1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本市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疫情的重大决策等事项。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发生疫情时,市人民政府报请宣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疫区范围;
在辖区内采取限制或者停工、停业、停课、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停止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管理措施;
实施交通卫生检疫;
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开展群防群控。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健委,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
2.2部门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具体分工和职责如下:
(1)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疫情的正确舆论引导,做好防控政策和防控成效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负责疫情防治信息、新闻报道的审查工作;
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对外信息发布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新闻媒体采访;
根据国家发布的疫区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人员流动;
做好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和引导。
(3)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加强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做好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做好病例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采样与监测工作;
加强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对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疫情形势研判,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与卫健、农业农业村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卫健部门通报野生动物疫情监测信息;
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以外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配合卫健部门落实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5)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对规模养殖场、牲畜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规模养殖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6)市商务局。负责对屠宰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测和排查,一旦发现异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开展追踪调查,并对屠宰场、超市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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