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国有资产清查报告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号)、《会同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会财资[2018]3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我局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相关工作已经会同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审核验收通过,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整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会同县统计局为县属行政单位,现有在岗在编人员26人,其中行政编人员8人,事业编人员18人;全额财政拨款人员18人,差额拨款人员8人;退休人员6人。单位收入全额来源于县级财政预算拨款,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设置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依据国家财政部、湖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有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体制和相应的管理举措,资产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二)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清查情况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清查工作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情况;
我单位无房屋、土地,也没有房屋、土地租赁情况。
1、资产清查基准日。此次资产清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2、资产清查范围:
为应列入及已列入我局管理的资产。
3、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未完,全文共1909字,当前显示6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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