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考察材料
***,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湖北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12月参加工作至今,在县法院工作,现任县法院书记员。
主要表现:
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思想政治品质。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能够始终把本职工作摆在第一位,把自己所从事工作看得高于一切,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勇于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锐意进取,勇于创新。该同志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品质优良,思想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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