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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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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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征管法实施细则
【颁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号】
新地税发﹝2002﹞137号
【发文日期】
2002-11-06
【实施时间】
2002-11-06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种】
征收管理
一、充分认识新《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实施细则》,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经验,借鉴国际有益作法,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的具体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前瞻性;这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比、规范比、科学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推进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因此,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都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贯彻依法治税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细则》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深刻理解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正确理解税收工作在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不失时机地结合本地区的税收征管实际,扎扎实实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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