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性)废旧物资处置制度|废旧物资处置
(生产性)废旧物资处置制度
一、总则
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物品。全体员工应提高认识,加强日常的管理,严防物料流失,减少公司资产损失,自觉做好废旧物品的分类及回收利用。为了便于管理、回收及综合利用,避免经济损失,加强成本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非金属)、生产制造部负责(贵金属、有色金属)废旧物品的定点收集、仓储及处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的指定人员负责废旧物品的分类、收集及送至指定地点。
3、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非金属可变卖废旧物品的处理工作。
4、生产制造部和财务部负责贵金属、有色金属废品的处理工作。
三、废旧物品的分类
1、a类(可回收)。废旧周转纸箱、破裂塑料周转箱、塑料袋、废弃办公用具、废弃纸张等。
2、b类(可回收):贵金属、有色金属中的不合格品、废金属屑、边角料等
3、c类(应处理、不可回收)。生活垃圾等。
四、管理办法
(未完,全文共1388字,当前显示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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