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确保国庆中秋清廉过节的通知
各区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区纪委区监察局、市纪委各派驻机构: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市委、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清廉过“两节”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申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七严禁七不准”
经过持续治理,我市面上的“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依然存在。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准违反中央和我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大吃大喝或违规组织、参与“一桌餐”隐蔽聚会等潜入地下的吃喝活动;
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
三是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和协会、商会、学会经费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
四是严禁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五是严禁公款旅游,不准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
六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准违规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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