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科工作制度
一、为政府制定有关结核病预防控制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含
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二、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三、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状
者、疑似病人诊断工作。
四、完成肺结核病人追踪工作和密切接触者检查。
五、负责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化疗工作。
六、建立县级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固定专职痰检人员;保证
痰涂片的制作质量,完整保存,痰检登记本和质控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并及时上报。对开展痰涂片的医疗机构进行痰涂片的质量保证工作。
七、加强结防机构与各医疗机构合作,并指导各医疗机构开
展结核病转诊和追踪工作;对医疗机构的有关医生进行培训。
八、定期完成结核病月、季报表和年报表填报;三个登记本
资料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
九、每季度召开一次ppmdots工作组协调会。
十、对县级医疗机构每月至少1次督导,各乡镇卫生院每2
个月进行1次督导,对肺结核病人全疗程督导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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