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xx市以及xx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市人社局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本着让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结合人社职能职责,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如下。
一、业务办理范围
市人社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主要负责:(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2)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能力鉴定;
(4)特殊工时制审批;
(5)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6)企业年金备案。
二、业务办理方式
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在“都能办”app上预约办理,或电话预约办理,也可采取“ems”方式邮寄办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特殊工时制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企业年金备案工作可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办理。
三、业务办理流程
(一)工伤认定申请
1.“都能办”app上申请办理。申请人在“都能办”上预约工伤认定申请后,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也可通过“ems”方式将申请材料邮寄方式办理。
2.电话预约办理。申请人可致电咨询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待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后,将所需材料现场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也可通过“ems”方式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后电话或邮寄方式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材料,待处理终结及时将结果以“ems”方式寄还至申请人。
3.“ems”方式邮寄办理。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以“ems”方式邮寄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及所需补正的材料电话或书面邮寄告知申请人,待处理终结后及时将结果以“ems”方式寄还申请人。
4.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未完,全文共2412字,当前显示7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