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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任职教育若干问题的探讨

2003年11月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军院校会议明确提出,军队院校教育体系将由单一的学历教育向任职教育转化。从长远发展趋势看,任职教育将成为我军军队院校的主要任务。与学历教育相比,任职教育的培训对象、培养目标和培训模式等具有自身鲜明的特点。

我军任职教育的全面发展刚刚起步,发展过程中必将面临许多新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旧体制的束缚,就更利于全面规划、精心设计,为任职教育今后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因此,认真分析研究任职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发展适应我军特色的任职教育体系,是军队院校当前的重要任务。

一、抓住初建的有利时机,为长远发展打好基础

我军院校的学历教育经过长期发展,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制,走上了全军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正规化建设道路。相比之下,任职教育的前期发展以各大单位(军区或集团军)自行组训为主,形成了“各自为战、点多线长”的局面,培训计划、培养目标、培训内容、考核标准等缺乏统一规划,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在任职教育全面发展的初期,教育训练主管机关和院校应抓住有利时机,从全军任职教育的全局出发,长远考虑、充分论证、认真谋划,着眼新军事变革和新时期军事人才培养的需要,对任职教育的专业划分、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标准等进行统一规划,在全军范围内对教学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和优化组合,形成全军一盘棋的任职教育体系,提高任职教育的规模效益和整体效益。

二、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任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与学历教育相比,任职教育的岗位指向性应当更加明确。目前,我军任职教育的操作实施还不够规范,培训的目的性还不够强,对军人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够明显,造成参加任职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培训质量。因此,应对受训对象选拔、培养、考核、任用四个环节科学立法,严格把关,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利用法律法规手段来保证任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根据我军实际情况,目前的关键是建立更严格、更完备的“晋训一致,先训后晋”的法规制度。一方面,每个岗位或职务需要接受何种培训、培训内容、考核标准等要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各类任职教育培训班都要有明确的岗位指向性,避免为了完成任务的“凑数式”培训,切实保证“训有所用”。

三、组训方式灵活多样、“统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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