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实施八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肃宁县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精心组织,规范实施,阳光操作。截至2011年底,我县共落实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26.814万元,其中中央购机补贴资金1345万元,省购机补贴资金181.814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247台,3000余户农民受益,拉动社会投资3600万余元,推动了我县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践证明,中央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了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巨大农机消费市场,在有效拉动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民群众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十分显著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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