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介绍] 纪检监察先进个人 事迹
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介绍
王永春,男,31岁,毕业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因工作需要,担任石门头小学校长。作为一名完小负责人,他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时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并以此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
一、树立忧患意识,提高重视程度
一年来,他始终坚持以上级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实”为自我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面面俱到,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责任落到实处,工作做到细处,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从开始,他便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拿到全体师生会上重点强调的问题,并组建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他任组长,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出台了“校园每日值班巡查制度”。学校还公布了“安全工作问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他率先垂范,坚持天天值班,做到每天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校。这一系列做法使全体师生树立了高度的忧患意识,从思想上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构建安全教育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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