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经济的落后,基层政府的社会服务的功能缺失,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担保范围狭隘,征信体系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等是造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脆弱的重点制约因素,因此,必须以加快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村经济、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等入手,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体系,切实为农村金融的稳健、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关键词:金融滞后的乘数效应;
服务功能缺失;
金融环境脆弱性
中央银行行长周小川(2004)首次提出金融生态环境的概念,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推动力——金融发展的依赖路径研究提出了新的指引方向。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农村各类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相关联的所有因素及其他机构之间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动态的、均衡的系统。其优劣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而从当前进行的农村金融改革看,我国农村金融运行缺乏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严重阻碍农村金融生态融资的发展。
一、当前影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构建的几大重点制约因素分析
一般来说,农村融资力的强弱,发展后劲充足与否,与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自身环境等有直接关系。
(一)农村经济的落后严重制约着农村金融的发展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史正相关的,一方面,发达的金融体系可以因“引致增长效应”促进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一直以来,虽然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处于上升阶段,但是由于经济机会与城市地区相比不够明显,从而无法形成对金融机构的有效吸引,从而加剧了农村资金向城市的集中。同时,农村金融发展的滞后又制约了农村经济货币化水平的提高,不利于货币政策的实施,也不利于农村地区乘数效应的实现,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金融的发展,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归根究底,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经济的落后。
(二)法律体系不完善是影响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没有法律的刚性约束商业银行不可能对农村金融有大规模的投入,各国的实践证明,只有在硬性规定下,商业银行才会通过营业网点,去扶持弱质的农业;
同时,还需硬性加强对农村金融的规范和保护,提出正向激励措施。如美国对信用社的免征税赋。
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是影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无硬性规定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农业的支持;
没有法律的形式去规范和保护农村金融这一相对弱势领域。如《刑法》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刑事责任无明确规定;
《破产法》规定清算程序上把银行排在最后。
(三)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垄断效应”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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