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内容
灭火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消防队伍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司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保障预案》,结合我司消防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本预案适用于我司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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