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企业复工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复工肺炎疫情防控预案
全县企业复工对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xx经开区、各企业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原则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强企业复工管理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月x日24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镇、经开区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4、加强疫情防控领导。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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