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言稿2019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小河套百胜街商城第一座(百盛公寓)15层7号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住两用。仅限乙方人使用,不得转租他人。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得向外扩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19年_月日至2019年月日第四条租金该房屋租金共元,折合到每日,日租金为60元/日。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并一次性付清。除房屋租金外,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及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劝告。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及原装修.如实在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某一设置或加装设备或物品,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在退租时,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及物业公司收取的相关费用(如物业服务费、预收易耗品更换费、预收公摊水电费、保险费等)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物业公司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终止合同后,房租不退,如催促不搬离,租金按日前房屋租金双倍按日计收。必要时甲方有权强行将房内财产在录像登记后清理,发生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将乙方财物变现抵顶欠款。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拒交或迟迟不缴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费等公共开支的(及其他需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1.除非房屋本身原因无法使用,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外部环境改变等情况下,房租不作减免。
2.合同保证金5000元,待退租后,乙方在无相关欠缴公共开支费用(如物业费、采暖费及其他向物业公司需缴纳的费用、水电费、电话费等)及无合同违约的前提下,甲方在乙方退租后全额返还。否则,甲方有权将合同保证金抵顶相关欠款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失,重大违约,造成的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3.因甲方已经交纳了一部分承租期范围内的公共费用,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该部分费用。
4、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给水、排水、采暖、喷淋等设施,并给予维护,因以上跑水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提前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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