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及自我批评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部署市委、市民政局关于整治“村霸”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立即启动相关工作。一是在县级层面,由县委牵头,会同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等文件,召开三次村霸联席会议,指导开展村霸整治工作。同时由县委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审核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严格人选标准,把好“入口关”,坚决防止“村霸”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二是在镇办层面,由各镇(街道)党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通过信访举报“筛”、检查账目“挖”、入户见面“问”、实地考察“找”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公平公正、敢于揭短亮丑,对查处的问题不藏匿、不包庇,并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指导工作落实。三是在村(社区)层面,由村“两委”会牵头,结合村级党组织“两力两率”排查,统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力量,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有针对性的派驻整治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摸排,深度调研摸底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将干扰基层政权,欺压村民百姓、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产、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横行霸道、侵占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农村和谐稳定、妨碍依法执行公务、团伙“小圈子”等十种情形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安排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功能、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
一是认真摸底排查。采取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群众评议、专题座谈、专项审计、畅通举报等形式,广泛征集线索,逐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排查工作做到了全覆盖,不漏一村一组。在镇办机关及镇内人口密集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采取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畅通问题线索渠道。组织引导党员和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行为作斗争,鼓励群众勇于举报反映,并负责为举报人保密,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联合会诊,认真甄别,详细分类,造册登记,逐村分类建立排查台账。逐村召开分析研判会,对有问题的村(社区),逐个研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二是坚持综合治理。县委把集中专项整治“村霸”工作作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利,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凡是涉及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坚持“四议两公开”,都要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培育乡风文明,推动移风易俗。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遏制“村霸”问题滋生蔓延。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县委党校、法制宣讲、道德讲堂、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党员主题活动日进行集中学习教育,举办村(社区)干部培训班,先后邀请县法院和检察院相关同志就法律法规、乡风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积极开展村(社区)“两委”委员公开承诺带头不当“村霸”不当“保护伞”的倡议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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