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扫黑除恶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xx县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在xx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校长)副组长:xxxx(副校长)xxxx(副校长)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处,xx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联系电话:教育局安全科5330697、邮箱:xxxx@163.com。三、工作目标及重点此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与部署,为全体师生净化周围环境与校内环境,打造平安校园,和美校园。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向侵害校园的黑恶势力精准发力,聚焦专项斗争的工作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四、工作步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8月开始至2021年年底结束,为期3年。
(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年8月底—12月)。
根据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迎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字〔2018〕13号)、《xx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县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充分利用校报校刊、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按时上报县教育局安全科。通过群、微信群、拉条幅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公布举报电话(5022606),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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