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市委员会主题党日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范围为市政协机关各党支部。
第三条每月的最后一个有效工作日,原则上固定作为主题党日时间(遇重要工作冲突等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内向前调整),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第四条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或以其他合适方式参加。
第五条党支部主题党日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有机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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