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会议记录两篇
篇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联席会议由乡直各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召集,联席单位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后台乡二楼会议室,分管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15号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乡党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要专报乡宣传部门。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乡宣传部门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乡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为乡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
篇二:
什么是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
依据这个定义,可以说意识形态就是一种思想观念,但不是一般的思想观念,
它有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经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
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
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意识形态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
意识形态包括哪些
意识形态的领域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它与非意识形态的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既相联系又有区别。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意识形态给社会意识整体以重大影响。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一般和特殊两个方面来认识:
意识形态工作又称做思想上层建筑相关方面工作。
意识形态是一个由政治思想、法律、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所组合而成的观念系统,它为经济基础服务。意识形态工作的就是要给人们一种信心,让他们相信,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确的,对于中国来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就是坚持独立自主,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一味模仿学习西方的价值观,我们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制度,不必去跟着西方的意识形态走。所以意识形态工作就是做好思想宣传工作,辅助其他工作展开。
价值观与意识形态的区别: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
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价值观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
价值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价值观是一种基本信念。
总之,价值观的本质就是人对事物的价值特性的主观反映。
意识形态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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