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篇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力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下发《xx区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措施、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推进。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公布举报电话、手机短信举报平台等多种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进行举报。结合巡察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加强沟通协调,横向纵向密切配合。明确纪委监委内部科室职能职责,加强与区扫黑办的协调对接,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人人见面、件件回应反馈机制,逐案过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的保护伞问题,做到纪法衔接顺畅,从重从快惩处。截至目前,向zd机关发函提供问题线索4次,按程序处置区扫黑办移送线索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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