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联关于妇女信访工作状况及存在问题分析报告
近年来,宁县妇联以服务妇女为宗旨,以稳定为大局,强化对广大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妇联维权制度建设和维权网络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又要反映问题,代表妇女群众利益的原则,正确处理和缓解各种问题与矛盾,促使妇联信访维权工作更加实效化。尽管如此,面对上访妇女的种种诉求,妇联维权任务依然艰巨,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信访工作呈现出的特点
1、各类婚姻家庭上访案件仍是上访群众的主要问题。2011年,宁县妇联接访总数虽然较去年有所下降,但是婚姻家庭类上访所占比例较大,占信访首位,其中家庭暴力投诉14件,占婚姻家庭类67%;
是妇女群众投诉的重点热点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婚外情增加。当女方知情后,就会对男方表示出不满或唠叨,埋怨男方对家庭不负责任,这样便会遭致男方的威胁、辱骂、恐吓甚至殴打。
2、家庭暴力依然存在。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另外,男尊女卑封建残余思想尚未根本存在,一些男子仍有大男子主义思想,以自我为中心,忽略女方的感受,女方稍有不满,男方便拳脚相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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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妇女子女抚养费到位难。从反映的问题看,绝大多数妇女要求解决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只有极个别妇女要求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她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男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主要原因是男方再婚、经济条件差拒给抚养费,或者是男方外出无法联系,男方又不主动联系,故意拖延致使抚养费无法按时足额兑现等。
4、个别家庭老人赡养费问题很难落实到位。在前来上访的人群中,仍有个别老人因为赡养问题逐级上访,有些是因为子女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仍有一部分道德品质差,经济上不存在困难但仍然不愿尽赡养义务。
二、主要做法
1.建立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县妇联规定每月的10日为主席接待日,并形成惯例,由妇联主席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如陕西女青年程丽,打工结识宁县男青年王永刚,但结婚后矛盾不断,儿子出生后丈夫从未尽过义务,后两人两地分居,婚姻有名无实,到妇联求助,县妇联非常重视此件事,积极指导她果断起诉,解决跨地区婚姻纠纷。这一制度得到妇女群众的欢迎。而且在主席的影响带动下,县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热情接待,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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