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到目前为止(2018年#月2016日),xx市检察院对九类涉恶涉黑案件在批捕环节受理案件2016件,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有#件,批捕2016人,追捕#人,不捕#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有#件,批捕#人,不捕#人。公诉环节受理案件#件2016人。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有#件2016人,提起公诉#件#人,其中出庭支持公诉#件#人,一次重报#件2016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件#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有#件#人,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件#人,正在审查阶段#件#人。这些案件中有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典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2016人。自20162016-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徐少文、李文、聂化明等人主要以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纠合王庆丰、魏绍洋等人在xx市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案件。该犯罪集团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经常有预谋的组织进行多数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起案件已经到了一次重报阶段,主办检察官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认真仔细地审查,依法从严,准确无误地打击这些恶势力。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时,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络配合,我院设立专职联络员对九类扫黑除恶案件进行数据收集向市扫黑办报告反馈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告,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制度,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形成打击合力。
我院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严惩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和证据审查把关,加强诉讼监督。
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线索排查、移送、反馈-2-机制。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确保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严格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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