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7号)和《关于组织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厦纪发〔2016〕2号)的省、市纪委要求,现将个人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认识体会
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和要求,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宗旨和纲领的理论认识,加强了个人修养,增强了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学习《党章》是遵守党纪、党规的前提。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党章》不仅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而且对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标准,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要做遵守党规的带头人,就必须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踩红线、不越轨、不出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思想到行动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实实在在地全校师生服务。
(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以上两个《条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学习两个《条例》,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关键在学校工作各项中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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