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
恩施州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的战略部署,落实省政府“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美丽恩施建设,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州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攻坚行动,建立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和谐城乡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
2.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科学规划县市、乡镇、村全覆盖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合理安排转运、处理等设施布局,加强区域协作,推动共建共享。
3.依法治理,严格标准。以法治为基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地方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严格执行工作规程与技术标准,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4.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广泛宣传发动,提升全民环境意识,充分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处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推动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州努力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资金、队伍、监管)。探索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全面治理存量垃圾。恩施市、利川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主要任务
(未完,全文共2855字,当前显示8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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