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公共伦理责任分析
摘要。2020年伊始,我国遭遇了新冠病毒肆虐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在这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所有社会成员都卷入其中,无人可以置身事外。对于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须承担的公共伦理责任。个人负有强化社会共同体意识的责任、积极解决社会权力与个人权利冲突的责任、防控参与的责任;医疗卫生人员承担着医学正义的责任、引导公共舆论的责任、稳定社会心理的责任、遵循临床和医学实验伦理原则的责任;政府管理部门负有公共卫生危机预防责任、维护公共权力使用正当性的责任、使人们免于道德伤害的责任。
关键词:新冠病毒肺炎;公共卫生事件;公共伦理责任
2020年伊始,我国遭遇了新冠病毒肆虐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所有社会成员都卷入其中,无人可以置身事外。这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乃至国际社会都产生着深刻的影响。面对此次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国家调动了广泛的社会资源进行防控,如何与之抗争备受人们高度关注。此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公共性,即任何人都是潜在的传染对象。现代社会高度的人口流动性,造成了疫区的急速扩展。疫情在社会流动网络特别是春节来临所掀起的人口流动潮的助推下,很快扩散到全国各地。加之新冠病毒的广谱传染途径———人与人的身体接触、中介媒质的传播等等,以及人与人之间频繁的社会交往,使得疫情以超出预期的速度蔓延开来,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了普遍的焦虑与恐慌,每个人都感受到了疫情的威胁。事实上,我们也难以在病毒感染者和未感染者之间划出明晰的界限。特别是通过研究发现,该病毒具有较长的潜伏期,且被感染者在潜伏期内可能没有显著的症状,因而谁也无法保证我们日常生活的交往对象不是病毒携带者,这也让所有交往者都成为被质疑的对象。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对于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就不再是某个地区、某个群体的责任,而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必须承担的公共伦理责任。二是弱预期性。对于新冠病毒,无论是其传染源的界定、传播渠道,还是治疗方式的采用,都处于摸索和研究过程之中。目前,对于该病毒尚缺乏特定的治疗和预防药物。由此而带来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无论从社会宏观还是个人微观层面,我们对于此次危机的预判都承担着巨大的风险。站在社会宏观角度,我们对于病毒感染的发展过程和阶段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更难以把握危机发展的节点与拐点。站在个人微观角度,个人(特别是非医务专业人员)也难以确定究竟何种生活方式或者生活物品能够最有效地抵御病毒传染。在此情形下,通过政府组织以及基层社会管理机构(比如社区)采取阻断隔离方式成为必然也是必要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唯一的选择。不出门、不发生与他人的交往成为当前人们的普遍生活状态。三是持续性。此次疫情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出现明显减退的现象,虽然我国的疫情得到了良好的控制,但世界范围的疫情不断加剧,全球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数已经接近三百万。在此背景下,我们的防疫工作不容松懈。严防境外输入、巩固战疫成果是我们面对的艰巨任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上述特征,让政府、社会和个人都担负着沉重的责任。应对这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已经超越医疗卫生领域,成为所有社会力量必须共同担负的伦理责任。我们究竟该如何共同承担这种伦理责任呢。这是本文拟重点探讨的问题。
一、社会成员的公共伦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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