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支付中心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201*-12-01来源:财政局
副主任:史跃华办公室电话:0871-3109209副主任:陈鸣办公室电话:0871-3109213
一、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流程
1、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录入部门预算指标,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2、基层预算单位依据部门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逐级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3、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基层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部门业务处审核。
4、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将审核后的分月用款计划送支付中心审核处复核。
5、基层预算单位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备齐相关资料报支付中心审核处。
6、审核处根据分月用款计划对《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将支付信息传递给支付中心支付处。
7、支付处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并向人民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
8、代理银行依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并在办理资金支付后,将《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交由支付中心转交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依据入账通知书进行会计核算。
9、人民银行依据《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并将汇总清算通知单盖章后退财政部门国库处、支付中心。
10、支付中心会计处依据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财政直接支付日报表》及经人民银行签章的划款凭证进行账务核算。
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
1、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录入部门预算指标,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2、基层预算单位依据部门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逐级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3、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基层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部门业务处审核。
4、财政部门业务处室将审核后的分月用款计划送支付中心审核处复核。
5、支付中心审核处复核无误后,将分月用款计划传递至支付中心支付处。
6、支付中心支付处依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分别向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
7、代理银行依据《财政授权支付通知单》,向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
8、预算单位支用授权支付额度时,根据到账通知书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银行结算凭证。
9、代理银行依据审核无误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银行结算凭证办理资金支付。
10、人民银行依据《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和代理银行申请划款凭证,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11、支付中心会计处依据代理银行报送的《财政授权支付日报表》及经人民银行签章的划款凭证进行账务核算。
扩展阅读:01-国库支付相关概念
国库支付相关概念及业务流程讲解
一、国库支付改革的意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是本着方便预算单位用款、规范部门预算的管理,提高财政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为原则,于201*年开始在中央财政部实施国库改革。
具体来说,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财政性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相应地规范各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的各类账户,预算资金不再拨付到各预算单位的账上,而是直接拨付到商品供应商或用款单位。
2、各预算单位可根据自己履行职能的需要,在批准的预算指标基础上编制分月用款
计划,在批复的用款计划的额度内提出用款申请,按有关规定自行决定购买何种商品和劳务,但款项要通过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系统来支付;
3、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支付,属于直接支付类型的支出,通
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属于授权支付类型的支出,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收款人。
二、基本概念
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反映、核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收支业务,是与
(未完,全文共5833字,当前显示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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