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1、建设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
3、建设单位再发包施工签订合同时,应当确定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要费用;因建设单位不按时支付或克扣施工安全措施费造成的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4、建设单位在接到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报告,应即会同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建设单位应积极协助和鼓励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施工,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不得扣减工程安全费用。
6、建设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开工时保证以上手续齐全。
7、建设单位不得违法肢解发包工程,任意缩短工期,由此产生的安全事故将追究建设单位责任。
8、建设单位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处理、积
极主动协助有关单位处理好安全隐患。
9、建设单位要经常检查工程监理合同的落实情况,发现监理失职行为要按合同相关要求办理。
建设单位(公章)
法人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1、提交的设计文件符合颁发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
规定及文件编制内容格式的要求,技术措施无原则性重大错差,尽量减少一般性的错、漏,避免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尽量采用通过设计和通用图纸,力求设计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
2、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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