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战脱贫攻坚心得5篇
【篇一】
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不能止于“摘帽”。脱贫摘帽只是消除了绝对贫困,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不能一“扶上马”就撤摊子、甩包袱、歇歇脚,还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广大干部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决胜脱贫攻坚提出了更高要求。贫困帽子摘了,攻坚精神不能松,我们要切实做到“四个不摘”,为老百姓“送一程”继续在致富路上奔跑,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决胜贫困和奔小康“齐飞”,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摘”帽“不摘”责任,拉紧思想“防滑链”,压实主体职责。摘掉“贫困帽”,不等于“船到码头车到站”,尤其深度贫困地区,一旦干部“打道回府”,贫困就有可能“卷土重来”,致扶贫工作退回“原点”。各级政府、广大扶贫干部要拉紧思想“防滑链”,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压实帮扶主体的帮扶责任。要持续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排查达标、参与实施产业扶贫等精准扶贫、推动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到户到村;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减贫战略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定期走访对接贫困户,想方设法协调解决群众困难,以强化脱贫攻坚主体担当意识,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摘”帽“不摘”政策,转动扶持“驱动轮”,确保稳定脱贫。脱贫摘帽可能“一时”,却难保“一世”,要保持扶贫成果的连续性,就要时刻“长缨在手”,做到应扶尽扶,防止政策“急刹车”,影响脱贫“成色”。在攻坚期内,要坚持现有标准不放松,做到不脱离实际、不虚假脱贫;要保持原有政策不动摇,对摘掉的“贫困帽”继续施以产业、就业、健康、金融等扶贫政策;要完善兜底保障不遗漏,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要在主要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对实践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跟进研究,让脱贫政策更接地气、更为精准,让手中之“缨”更加“锋利”,更加“趁手”,确保将政策的“顶层设计”落细落实,实现稳定脱贫。
“摘”帽“不摘”帮扶,拧紧致富“增压阀”,鼓足发展后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脱贫只是第一步,要实现致富的高标准,除了责任不松、政策不减,还要做到帮扶不退,要确保攻坚期内驻村工作队伍不撤、帮扶关系不变、帮扶力量不减,持续加压加力,保证脱贫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重点关注已经实施的扶贫项目,对实施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需求等实施项目化管理,防止贫困户因项目不可持续而返贫;要拓宽后续产业项目,针对贫困户发展需求加大精准培训,利用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帮助做好产销对接,延伸产业链;要聚焦主责、用情用力,夯实扶贫脱贫基础,鼓足贫困户发展后劲,争取早日奔康致富。
“摘”帽“不摘”监管,织密效能“监督网”,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是一项长期的、反复的工作,越往后,难度越大,监管机制和信息预警建起来,帮扶措施才能跟得上。要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建立全覆盖临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大数据平台共享,做到脱贫返贫实时掌握;要强化扶贫项目监管,让有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入库、让扶贫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增收、扶贫资金落到实处;要用好巡查考核的“指挥棒”,以抓落实、促攻坚的工作导向压实主体责任,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强化督查指导,真正让脱贫政策落实到位、脱贫工作有序推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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