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建设分析
摘要。社会工作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专业手段,具有独特专业优势。要顺利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就必须增强社会工作的参与可能性。要增强社会工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中的参与可能性,而其最根本的就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可以说,制度建设是社会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加强制度建设,既利于增强社会工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参与机会,又利于提升社会工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参与能力。推进社会工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必须建立和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社会工作机构身份制度、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制度、社会工作社会认同等制度。
关键词:社会工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建设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陈一新,2018),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心环节(陈成文,2019)。在社会学意义上,市域社会治理指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社会治理主体(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在形成合作性关系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社会控制手段(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的的一种枢纽性基层社会治理(陈成文、张江龙、陈宇舟,2020)。自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目标以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已被提上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它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行动目标,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制度目标的整体性社会发展过程(陈成文、陈静、陈建平,2020)。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要抓好推进理念、体系、能力建设,又要抓好推进主体建设。作为推进主体之一,社会工作具有独特专业优势。要顺利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就必须增强社会工作参与的可能性,而根本的途径在于加强制度建设。
一、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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