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川委发[2019]18号)精神,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起步于2019年8月,次年编制完成了《遂宁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19-2019)》,2019年,经市人大批准已正式实施。2019年6月,遂宁市被国家环保部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同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遂宁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任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指挥部,标志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拉开帷幕。现将我市创建国家级级市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创建目标
总体目标。城乡环境全面达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乡环境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风险得到防控、人民生活安定富足、生态文化长足发展。
工作目标。到2019年,80%县(区)成功创建成为生态县(区),2019年,建成国家生态市。
二、创建指标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共分两个部分,即:基本条件(5项)和建设指标(19项)。基本条件中有一项前置性指标:即国家级生态市必须有80%的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国家级生态县(区)必须有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必须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命名。
三、进展情况
通过努力,截止2019年底,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蓬溪县赤城镇)。省级生态县2个(船山区、射洪县);省级生态乡镇14个(射洪县5个,船山区3个,大英县3个,蓬溪县3个);通过省级生态乡镇技术核查25个;省级生态村27个(船山区11个,安居区2个,射洪县9个,蓬溪县3个,大英县2个)。市级生态村738个(船山区141个,安居区61个,射洪县104个,蓬溪县305个,大英县127个);生态家园700户。
遂宁市生态创建一览表
四、主要问题
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是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更高阶段,是一个城市生态示范区的最终目标。因此要求更高、难度更大。结合创建指标和近年来创建进展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资金不足,积极性不高。按照创建要求,到2019年,我市5个县(区)105个涉农乡镇必须成功创建4个国家级生态县(区),84个国家级乡镇。目前,仅蓬溪县赤城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差距很大。主要原因是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未将生态创建工作列入财政预算,直接影响了县(区)、乡镇创建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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