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柜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临柜基本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柜基本业务管理和操作,有效防控临柜操作风险,提升临柜操作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农业银行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对外营业机构,内部核算管理机构涉及相关业务可比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是营业机构临柜业务管理和操作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具体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规程的基础与依据。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临柜基本业务”包括:
(一)临柜公共流程管理和操作要求,包括。营业前准备、受理审核、业务审批、业务授权、营业终了处理、账表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临柜基本要素管理和操作要求,包括。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临柜业务印章、临柜业务手工登记簿以及集中作业模式下的业务处理等,是制定具体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规程的依据。
第五条部门职责
业务和产品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和产品操作规程制定、系统交易设计和优化,运营管理部门从可操作性和风险控制两方面进行审核和提出改进建议;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临柜基本要素和公共流程的管理与优化。
第六条临柜业务和产品操作流程设计和制度制定遵循“风险可控、操作高效、流程完整”的基本原则。风险可控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流程和制度应符合内部控制和劳动组织的基本要求,将临柜操作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的水平。
操作高效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流程应当简洁顺畅,便于柜员操作。
流程完整是指业务和产品临柜操作制度应涵盖业务的各个环节,避免遗漏,并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适时调整。
第三章营业前准备
第七条主管准备
(一)检查人员到岗情况及到岗人员的劳动组合是否符合“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二)通报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未了事项,安排重要工作事项,提示柜员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检查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出纳机具等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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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箱包出库或接收情况。
(五)签到arms系统,及时查看并处理相关信息,确保arms系统全程监测abis业务。
(六)其他需办理的事项。第八条柜员准备
(一)清理柜台,查看办理业务需用的各类凭条、办公用品是否准备齐全。开启终端、打印机、点钞机、对讲机等设备,检查系统、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二)与随车业务员做好交接工作,检查现金箱是否完好无损。
(三)其他需办理的事项。第九条系统签到
(一)营业前需进行abis行部签到操作,由二级(含)以上主管作授权签到,由一名柜员作非授权签到。
(二)柜员登陆abis系统进行签到操作,并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正确登录相关系统。第十条报表审核
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应对上一日的日终批量报表进行审核,发现不符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
(一)审核营业机构批量、联机两种平账报告表中业务数据是否相符,是否有异常。
(二)“总分核对状况一览表”有无总分不符提示。
(三)“业务状况日报表(本部)”总借总贷是否平衡,重点审核:“通存通兑往来”科目余额是否为零;
“99999”、“待处理来账贷方报单款项”、“待处理来账借方报单款项”、“其他待收结算款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是否有挂账,已发生挂账是否按规定及时核销;
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损益科目和有大额发生额的存贷款科目发生额与原始凭证、相关业务清单是否相符,损益科目是否出现反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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