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宣传工作心得(7篇)
(篇一)
一是要加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有效载体,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应该包含:各级人大代表都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决定国家的各项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执政党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作出的所有决议、决定都须经过充分的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进行。
二是要创新人大宣传报道方式。人大工作程序性很强,而且很多程序都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具有普遍号召力和约束力,需要向社会公布,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也需要向社会公开。因此,在地方人大新闻宣传中,程序性报道是不可缺少的。但要增强宣传效果,还得创新宣传方式,注意从模式化、程序性向多样化、生动性转变,在内容上出色,在形式上出彩,在立意上出新。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查、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等工作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主题活动开展等,既要报道动态,更要注意反映人大常委会开展这些工作所产生的影响和收到的实效。同时要搞好深度报道。深度报道的特征是能深入触及新闻事实的本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报道,不仅应做到会议程序准确无误,而且应发掘会议议程中为读者所关注的热点、疑点,予以及时解读和宣传。还要注意报道反映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反映各项决议决定形成过程,体现民主议事的方式方法。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出决议、决定并公布后,要进行后续报道,反映该项决定、决议对推动民主法制建设或推动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发挥的作用。特别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人民群众对此的评价和反映,要有选择地予以报道。会议报道尤其需要改进。对有的会议应改变报道的角度,让会议本身只作一个新闻由头,在开头或结尾处略作交代即可,将着眼点、着力点放在受众需要知晓的信息上。要充分运用特写、纪实、侧记、报告文学、调查报告、言论等多种体裁,用真实的事例、生动的细节、深刻的解读,增强地方人大工作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还应注意发现和采写那些体现人大制度的社会新闻、理论研讨文章(这类社会新闻比人大工作新闻更易被系统外媒体采用)对外发表。
三是要扩大宣传范围。人大宣传涉及面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以及代表工作、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都是人大宣传的内容范畴。不能单纯地认为只有宣传人大日常工作信息稿件和通讯报道是人大宣传,而言论、评论、纪实和理论研讨、调研文章就不是人大宣传。人大工作仅仅是各级人大宣传的一个方面,同时单凭简单的信息报道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决不能仅仅局限于人大日常工作的新闻宣传,更应注重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宣传报道,在一年一度的人大好新闻评选与表彰奖励中,应注意用“大战略”“大宣传”的理念,引导作者写出好作品,将其“向外扩张”,力争更多的新闻佳作和人大宣传稿件发表到人大系统外的更多媒体上去,实现“墙内开花墙外香,”使受众最大化,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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