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0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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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xx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医保处在市医保中心的热心指导和县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医保工作团队。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不断加强。1-12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单位:1282户,参保709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25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43户,参保3197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23%;生育保险参保2812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44%。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紧抓不放。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650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903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513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0%和85.5%。(由于年初预算时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际此项工作我县还未实施,加之从今年10月份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以至于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任务未全部完成)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3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应发尽发。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5461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95万元,生育保险发放待遇25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292万元。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常抓不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签订率100%,严格对机构和药店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基金规范平稳运行。
二、重点亮点工作
1、继续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作为各项保险扩面的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实行五险合一。在新增企业参保时,严格核定企业职工人数,确保应保尽保,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严格核定用人单位征缴基数,准确编制征缴计划传送地税部门,对发生欠费的单位及时预警。
2、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通力协作,抽调专人配合两家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做好居民、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具体承办工作,全面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1-12月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236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13万元;9-12月份,职工医保大病报销913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大病人员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3、扩大分值结算付费方式实施范围。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于去年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分月总量控制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意见(试行)》,20xx年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年的运行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20xx年1月,我们将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全部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范围。通过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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