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五篇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为核心,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树立综合扶贫、持续扶贫的理念,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减少贫困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预警机制,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贫困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产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扶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
(二)加强就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1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确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全面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加强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有稳定的政策性收入。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四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351”和“180”等健康扶贫政策,大幅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扶持村级特色产业和贫困户家庭种养业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四、巩固脱贫成效
(一)继续保持政策稳定。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二)继续开展精准帮扶。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继续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户回访1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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