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年终总结范文
篇一: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始终围绕当前阶段劳动保障的中心任务,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一年,我们把宣传、学习《劳动合同法》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开展日常巡查和接受上访投诉的过程中,及时向劳资双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法制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能力,使广大劳动者在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懂得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渠道来解决问题,同时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切实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忻州经济建设发展,结合忻州市劳动用工的实际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同公安、国土、煤炭、安监、煤监、卫生、建设、工商、民政、税务等执法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劳动用工执法大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0户,对其中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37家企业全部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并联合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二)配合我经办社保机构做好推进非公经济社保扩面、征缴工作。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根据省政府、省厅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维护非工经济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不留空白点,我支队配合社保机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非公经济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全面协助我局开展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工作。
(三)继续完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发展忻州市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要求,我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对全市范围内的中央驻忻、省以上市直企业分三个组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执法检查,并通过深入企业调查登记给企业都建立了网格化电子档案,查阅一目了然,提高了支队的执法效率。今年,我队共计收录用人单位300户,现已经建立200家企业用工网格化档案。
(四)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100%以上,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台账档案。
以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在日常检查、抽查、专查和受理举报投诉中,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一是在目前全市开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中,继续加强对非国有企业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各项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专查。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接受投诉举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健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建筑施工、餐饮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早预防,提前介入,防止拖欠工资情况反弹。全年劳动监察案件立案23件,结案23件,结案率100%,为350名工人追回工资95.61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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